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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黑户”可以落户了!但超生罚款还得交!!

2016-01-14 跨粤


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从政策层面上看,“黑户”问题有望得到解决,那现在广东省的情况是怎么样了?

跨粤君昨日采访广东省公安厅和广东省卫计委,两家均表示,目前尚无“动作”,此前2015年7月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已经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此前省公安厅与省卫计委的回应,当前广东省实行“政策外小孩,可先办入户再缴社会抚养费;超生不缴社会抚养费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政策。


社会抚养费还要征收吗?

要!
广东省卫计委表示,广东早已将政策外生育行为与《出生医学证明》脱钩,计生证明与入户脱钩,2015年还曾多次专项整治各地与之相关的违规行为。
那社会抚养费还征不征收呢?广东省卫计委早已明确表示:对公民进行户籍登记属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两者既不相矛盾,更不相互否定。
省卫生计生委指出,孕期检查、接生、户籍登记等过程中,父母如是违法生育,相关资料会通报给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对违法生育的对象,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也就是说,对出生证发放、入户问题“脱钩”“松绑”,并不影响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深圳市卫计委、中山市卫计局、东莞市卫计局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虽然不再以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改变,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且对有能力缴交但拒不配合征收的对象,计生部门将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各地情况


东莞:担心被催缴罚款暂时不打算给超生二宝上户
“尽管超生可以入户了,但是,我还是得再等等。”东莞人林女士就坦言,“我害怕今天入户了,明天就有人来跟我催缴罚款。”




2014年12月底,林女士意外怀上了二胎,“我家不符合二孩政策,刚开始发现怀孕时,全家人都很纠结,到底要不要生。”林女士说,家人商议后决定生下来,“二孩政策要来了,说不定能赶上呢。”
今年8月,林女士的二宝出生了,但是,她没能幸运赶上国家政策落地,孩子仍然属于超生。“一直没去给孩子入户,因为社会抚养费太重了,估计得20多万。”林女士说,自己两口子都是工薪阶层,一年加起来的收入也才10万块,还要养两个孩子,根本就负担不起。
昨日,国家入户新政出台,明确了政策外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林女士并没有多惊喜,“能够入户当然好,但是,我担心,一旦入户,我家超生的情况就会被摸得一清二楚,说不定第二天就会有人上门催缴罚款。”
林女士坦言,自己暂时不打算给二宝入户。“等到还孩子快上幼儿园再说吧。”林女士说,“相比入户政策,我更盼望得是这几年,超生罚款的政策能够放宽,毕竟只有从轻罚款我才能交得起啊!”


佛山:“黑户”16年终于落户

跨粤君昨日从佛山警方获悉,目前佛山没有新政策,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已在去年8月开始实施。


去年8月4日,省公安厅发布第一批20项改革惠民政策,其中再次强调入户与计生不挂钩。8月6日日,佛山市公安局宣布调整小孩出生登记入户政策,8月10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不再进行计生审查,拟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处理小孩出生未入户问题。调整后的出生登记入户政策长期有效,集中处理期过后,全面放开办理。




8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统计显示,截当天至17时全市共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300多宗,约为平时的2倍,其中顺德办理的数量最多,逾120宗。对于社会扶养费,佛山市卫计局表示,如果真的有困难的,可以在30日内向征收机关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是三年。

佛山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不再进行计生审查,但公安部门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在进行户籍登记时,将小孩父母的相关资料通报给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包括了8类吴户籍人员。佛山也有种原因导致黑户口,有人因为计生政策,也有人因为其他原因。


“黑户”了16年,2015年8月10日这天,小古终于在禅城办理了入户手续,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户口簿。老古一直是单身,十几年前,他认识了一名湖南籍女子麻某,于1999年生下小古。这是一段非婚关系,最终由于无力抚养小古,麻某一走了之,至今杳无音讯。从此,老古一人带着小古在禅城生活,受当时入户政策的限制,老古多次往返计生与公安部门咨询政策,但小古的户口仍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再过不久,儿子小古就要准备高考了。

据悉,按之前的小孩出生入户政策,非婚生育的小孩,需缴交了政策外生育的费用才能入户,且必须随母亲登记入户。入户与计生不挂钩,意味着昔日的“黑户”小孩也可入户佛山。8月10日上午,老古带着儿子来到公安户籍部门,成为新政后首位成功落户禅城的市民。


2015年6月,高明杨和镇杨梅社区坪江村村民潘婆婆从民警手里接过户口本,困扰了她儿媳30多年的户口问题终于解决了。潘婆婆80多岁了,儿子、儿媳妇、孙女都患有精神疾病,一家只能靠政府救济,生活十分困难。而这些年,最让她忧心的是儿媳妇赵红梅的户口问题。因不懂办理程序,加上没有认识到其重要性,儿媳妇自上世纪80年代嫁过来后,一直没有办理户口手续,这一拖就拖了30多年。


因为儿媳没有户口,不能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全部药费都只能自己“掏腰包”。去年5月,高明区公安分局杨和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走访时,了解到潘婆婆的情况后,便开始着手帮忙解决这个问题。经过查询,民警发现赵红梅原来的户口早已注销,查无此人。民警只能多方奔走,寻找知情人。历时一个多月,民警走访了相关的多位村干部、邻居、亲人,并一一做好材料,证实赵红梅的身份。最后,民警将材料上报户政部门,并为老人开通了绿色通道,顺利办回了户口,结束了30多年的“黑户”身份。


惠州:“超生黑户”去年8月起已经在“洗白”

跨粤君昨(1月14日)日从惠州市公安局户政科获悉,惠州市公安局早在去年8月开始落实意见上的大部分落户要求内容。其中,惠州的“超生黑户”早已开始逐步取得实际户口。




去年8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广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计划生育证明脱钩入户,这一规定几乎就是为超生人员所设置的入户便利举措。惠州在去年8月起已经开始落实上述《通知》,这相当于已经实现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的入户问题。
惠州市目前总共有多少黑户?黑户的类型包括哪些?南都记者昨日咨询惠州市公安局户政科有关负责人未获得具体回复。去年11月,惠州市公安局在今日惠州网“向书记说说心里话”版块(惠州市委书记陈奕威在此版块任版主)回复网友“惠州黑户有多少”问题时,也未提及惠州“黑户”具体数量。相关回复介绍,“我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出台的相应文件精神,政策依据,积极配合公安部的部署进行调研,将我们惠州户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户籍办理中群众反映的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反馈,为惠州无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惠州市公安局户政科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惠州警方自去年8月落实“落户与计划生育证明脱钩”规定后,已经基本实施了《意见》上的落户要求。根据《意见》,对于收养落户方面此次有了明确规定,惠州警方将尽快落实。
《意见》中明确了收养无户口人员落户的解决办法。上述负责人称,在《意见》出台前,在惠州要为收养人员入户,监护人必须出具收养证,但惠州不少收养人员的监护人都不是经过正常途径进行收养。因此,民政部门也无法给他们出具收养证,这在以前就成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难点。《意见》此次明确了更具体的操作路径,“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这一操作路径将解决惠州市非正常途径收养人员的落户难题。


责编:薛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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